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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拨款续建南渡江定城段防洪堤工程的建议》林光照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2-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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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水办函[2005]53号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01号的答复
   
    林光照等代表:
    感谢您们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相信在您们的关心与支持下,定安县的水利建设步伐将会大大加快。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续建南渡江定城段防洪堤工程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答复如下:
    省政府一直重视与支持南渡江定城段防洪工程的建设。自1998年以来,我局已争取中央资金3000万元多用于该堤的建设,定城段防洪堤已基本建成,并形成相对封闭的防洪体系,发挥了防洪效益。从沙砖厂至南渡江第二大桥的防洪堤是否需要建设,有待进一步的规划与论证。自2002年以来,我局积极跑部跑委,积极向水利部汇报该项目的情况,在上报水利部的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和框架计划中,一直把该项目列为争取中央投资计划的重点项目之一。在投资计划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建议定安县政府开展有关的前期工作,并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该防洪工程的建设。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局规划计划处 李文杰
    联系电话:6530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