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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的议案》彭晓新等10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3-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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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财预[2005]470号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议案第1024号的答复
   
    彭晓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滞后问题,中央财政自2003年起设立了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专门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市县的乡镇办公用房和办公条件,我省除三亚市外8个少数民族市县纳入中央财政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补助范围。2003年和2004年,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省财政拨付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共计680万元,支持各少数民族市县部分乡镇的办公用房建设和改善办公条件,强化了我省的基层政权建设。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省少数民族市县社会经济发展落后,县乡财政十分困难,而且省财力有限,难以加大对市县的扶持力度,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滞后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的改观。目前,我厅正开展对部分市县财力状况的调查。通过调查摸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措施,在争取更多中央财政基层政权建设资金支持的同时,逐步加大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尽力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滞后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厅 尹亚峰
    联系电话:6855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