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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对孤独症患儿开展救助的建议
领衔代表: 符晓江; 代 表 团: 临高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残联;  省民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残联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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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孤独症患儿开展救助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残联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1233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符晓江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孤独症患儿开展救助的建议”(第612335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会主办,由省民政厅和卫计委会办。经我会与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并深入调查,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孤独症儿童基本情况
    根据2016年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牵头开展的海南省0-6岁儿童孤独症谱系障碍流行病学调查测算,全省有孤独症谱系障碍患儿5286人,总患病率为0.62%,接受康复训练的比率为58.3%。
    二、我省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情况
    (一)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力度逐年加大
   
    2012以来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资金8200多万元,为3500多名0-6岁孤独症、脑瘫、智力残疾儿童提供6-10个月的免费康复训练资助;给予1000余名17岁以下在民非康复机构自费康复训练的孤独症儿童每人10000元补贴。全省孤独症儿童接受康复训练比率为58.3%。
    (二)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能力逐年提高
    目前我省通过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教育厅评估认定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12家,其中公立医院4家,民办康复机构8家,日最大接受能力1500人左右,日在训人数1000人左右,孤独症儿童康复从业人员150人左右。
    (三)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政策逐渐完善
    2010年《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2016年《人社部、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将与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有关的“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和“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测评、康复综合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从2015年7月开始我省城镇医保按65%比例对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进行报销,超过2000元按2000元报,最高每月可报销1300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出台《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比例达到80%以上。
    (二)出台《海南省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和评估机构建设规范》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监督、指导,促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规范化发展。
    (三)以万宁、东方市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动卫生计生部门将孤独症、脑瘫和智力残疾儿童早期筛查、诊断纳入社区医生筛查职责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四)目前只有城镇孤独症儿童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建议卫计委将农村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按照城镇医保比例纳入新农合,并逐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建议增加医保报销范围,将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的社交康复、认知康复、行为矫正等康复内容纳入。通过医保支付,更好实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的普惠。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残联 陈建
    联系电话:6537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