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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海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建议
领衔代表: 黄 振;林小凤; 代 表 团: 临高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2018-03-3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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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第61233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B)
   
    临高代表团:
    你们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建议(第612333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里程和通达率均得到大幅提高,随着建设里程显著增加,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各类问题逐渐凸显。部分市县政府对农村公路管养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建轻养”、交通运输行业“单打独斗”等问题,部分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或责任落实不到位,虽然全省196个乡镇全部设立公路养护机构,但部分机构没有真正担负起管养职责,流于形式。
    为解决该类问题,我厅以推进“四好农村路”为契机,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加大养护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养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我厅正谋划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组织机构保障、资金保障、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体系。
    2.持续推进养护体制机制改革。我厅将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加快推进县道管养权下放工作,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市场化养护改革。
    3.督促市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市县政府要积极出台“四好农村路”相关支持政策,推动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省级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投入力度,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养护资金和机构人员配备,建立养护长效机制。
    4.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要求各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以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发展资金保障和以奖代补机制。积极争取、引导和激励公共财政加大投入,鼓励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广告权、绿化经营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结合物价上涨、里程增加、等级提升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
    5.加强督导考核工作。我厅定期开展全省“四好农村路”督导考核,并做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评比活动。以督导考核为抓手促进“四好农村路”全面推进,以示范创建为载体营造必学赶超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省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水平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潘德雄;
    联系电话:6522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