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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快海南农垦三类地处置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白沙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国土资源厅;  省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2018-03-3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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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61231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B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61231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白沙代表团:
    贵代表团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南农垦三类地处置”的建议(第612317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贵代表团在建议中提出的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市县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乡镇及农场人员组成工作组专职解决农垦争议地调处工作等具体措施对加快三类地的处置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土地是农垦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垦存在与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海南农垦土地未确权以及与地方农村存在争议、纠纷的问题相对突出,一定程度上对农垦的产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2015年11月27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2017年初,省委办公厅印发《海南省2017年重点改革工作方案》,将开展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为海南省2017年重点改革工作事项之一。 一年来,在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单位、农垦农场等的共同努力下,各市县完成权籍调查面积108.37万亩,完成2017年度既定目标的104.8%;已登记发证面积93.58万亩,完成2017年度既定目标的105.5%。在2017年全面完成权属清晰、无争议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我省着重解决农垦争议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我省高度重视农垦土地确权及争议地调处工作,及时印发相应政策文件部署开展该项工作
    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发〔2015〕12号),全面布置我省农垦改革事项。2017年初,我省制定了《海南省农垦土地遗留问题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琼府办〔2017〕53号),全面部署海南农垦土地确权工作,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2017年7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国土资垦字〔2017〕9号),对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要求、工作进度步骤以及工作保障措施、人员安排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今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垦遗留问题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垦字〔2018〕2号),要求各市县4月底前进一步摸清查实农垦争议土地清单,建立健全农垦争议土地调处工作机制,7月底前全部履行农垦土地争议调处程序,力争2018年底前未确权的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2017年3月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农垦土地确权工作,省委副书记、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军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听取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各市县党委政府按照53号《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市县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农垦土地确权及争议地调处任务,倒排工期,压实各单位责任,为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工作中,建立行之有效的调处机制,保障工作的有序推进,如屯昌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对农垦争议土地调处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加强研究指导。在人员调配上,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抽调国土、农业、林业、财政等职能局(委、办)以及农场、相关乡镇的人员成立工作组进行开展工作。
    目前各市县今年解决农垦争议地问题多少都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今年五月初,我厅会同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对全省各市县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我厅在总结了各市县的进度以及工作方法方式后,按照省委李军副书记、省政府毛超峰常务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将督导报告印发各市县国土部门,要求他们按照《报告》内容对标先进市县,认真学习如儋州、屯昌等市县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调处工作,坚决落实“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任务。
    三、依法确权、依法调处,不留矛盾
    此次农垦土地确权及争议地调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土地登记办法》《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推进。
    但现阶段农垦未确权土地特别是争议地调查取证难,农垦土地大致分为国家划拨及农村并场转制两种类型。农村与农场生产队长期交叉,相互间的土地界线一时无法明确,取证难,对农垦土地确权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对于调处确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我厅将加大指导和协调,加快工作的推进。
    四、对于被占土地的收回问题,应依法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处理
    对于农场已依法确权,被占周边村、居民占用的,省政府办公厅在53号《方案》中已明确提出该类土地不属于土地确权范围,应依法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处理。今年4月27日,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海南农垦被占地调处及土地确权工作的通知》(琼垦改办发〔2018〕4号),强调明确了该项工作中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市县要牵头在今年内完成农垦被占地的调处工作。
    诚挚感谢贵代表团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以及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