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长代表: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用立法加强医保在分级诊疗的杠杆引导和激励约束的建议”(第612289号),根据要求,由我委协助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纳入社会保险法范畴,对维护农民参加和享受新农合待遇的合法权益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我们应着力于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机制,重点是要通过一体化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同时通过探索适宜的医保支付方式等,引导、激励居民和患者到基层就医。
新农合均实行全省统一的报销政策,通过合理设置起付线和补偿比的差别支付,并执行严格转诊审批制度,引导参合农民在基层就医。由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可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较少,我省又未增补,造成基本药物难以满足基层就医用药,影响了基层医院收治病人的积极性。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基层需要逐步增补扩大基本药物范围,提高非基本药物使用的比例。将不断完善转诊制度,明显降低未转诊的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在基层就诊。
新农合通过开展二、三级医院住院按总额付费、病种付费、床日付费、DRGs付费,一级医院按限费医疗等综合支付方式改革,从机制上逐步改变就医模式,实现医院自我管控,合理分流病人。
今年医改重点任务要求开展医共体内的按人头总额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医保打包付费给医联体作为推动分级诊疗突破口,在医联体内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即通过医保打包付费,按照“总额预算、节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原则,倒逼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主动加强管控,节约成本,资源下沉,逐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模式。同时注重公共卫生管理,做好慢病预防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疾病发生,节约医保基金。首先要全面推进县、乡、村一体化改革,整合资源,组建医疗集团或医联体;其次要通过“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医保差别支付政策,充分发挥医保在分级诊疗中的引导和激励约束作用,增强参保居民在基层就医的吸引力。
以上意见,请答复代表(代表团)及时参考。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林颖
联系电话:0898-6538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