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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规范海南省汽车租赁业务的建议
领衔代表: 邓海全; 代 表 团: 三亚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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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海南省汽车租赁业务的建议
(B类)
邓海全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海南省汽车租赁业务”的建议(第612167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的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壮大,来琼旅游的旅客大幅增长,我省汽车租赁业在方便旅客和居民个性化出行需求、满足商务(公务)活动、旅游休闲和其他社会经济活动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经营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约1100余家、拥有租赁汽车近3万辆,现有租赁企业中普遍拥有车辆数均为50辆以下,拥有车辆数100辆以上的为数不多;由于受区域经济和旅游市场的影响,我省汽车租赁市场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市。
    同时,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和新能源车辆装备的不断完善及更新,传统的实体汽车租赁行业也相应呈现跨越式的发展,逐步发展为依托网络平台预定服务的“分时租赁(俗称共享汽车)”,在我省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的企业约20余家,投放车辆近4000辆。
    一、关于加强我省汽车租赁业法规建设问题
    目前,我省汽车租赁业已逐步发展为规模产业,对拉动经济、促进消费具有积极作用。交通运输部门暂无上位法或法规规定对租赁车经营企业和车辆配发营运牌证,企业开展租赁车经营,只需由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和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入户登记即可开展相关业务。因此,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汽车租赁行业的审批和监管无法律依据。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直以来都支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汽车租赁业实施监管,并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我厅于2014年年初启动汽车租赁行业的立法工作,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海南省汽车租赁管理条例(草案)》,并经省政府同意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但该《条例》至今尚未通过立法;二是为规范汽车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三亚市于2016年1月23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分时租赁电动汽车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拟在本市从事电动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要将所属营运车辆信息报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备案,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进行宏观管理调控”;三是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10号)精神,我厅于2017年10月1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梳理本辖区内汽车租赁业的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底数,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科学、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有效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下一步,我厅还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汽车租赁行业发展定位等有关指导思想,结合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落实总部经济等各项战略性任务,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科学监管、有序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我省汽车租赁行业的相关立法工作,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制度,鼓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强化品牌效益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省汽车租赁行业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和市场氛围。
    二、关于汽车租赁行业乱象重重问题
    目前,由于国家、省级层面尚未出台汽车租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我省汽车租赁业管理出现了法律空白,致使部分汽车租赁企业处于“真空管理、盲目发展”状态。据省物价管理局《关于2018年春节市场价格调控监管情况的报告》反映,我省2018年春节期间别克商务车(7座)、现代伊兰特(5座)租赁价格分别为1216元/天、580元/天,分别比节前上涨52.08%和20.83%。为此,我厅根据省领导关于“汽车租赁业发展请省发改委、交通厅阅研”的批示精神,于3月中旬会同省道路运输局、省道路运输协会分赴海口、三亚、儋州市开展实地调研,与汽车租赁协会、企业代表座谈,深入了解汽车租赁企业在运营管理、安全服务、成本测算和营商环境等方面情况,并对当前汽车租赁行业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研究,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为我厅今后在制定政策时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也为企业解读政策,引导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发展提供了契机。
    下一步,我厅将依据《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省汽车租赁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无序、私家车非法经营汽车租赁、市场缺少诚信体系保障、布控租车网点少等问题,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全省汽车租赁行业开展专项调研,力争于今年12月底前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汽车租赁行业在我省的发展定位、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和完善监管措施。
    三、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问题
    截至目前,我省已挂牌或涉及汽车租赁相关业务的行业协会有3家,即:海南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海南省道路运输协会、三亚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拥有会员单位均分别达50家以上,涉及业务范围包括:开展行业调研、行业协调、组织交流合作、信息咨询服务、专业培训、维护合法权益、承办委托等。
    近年来,我厅积极与行业协会保持紧密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通过与企业采取自律公约的方式,收集最前沿的市场商机和行业内各类信息,协调解决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关系。以此同时,我厅还鼓励倡导企业成立汽车租赁行业发展联盟,鼓励龙头企业开发租赁汽车车辆经营管理软件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租赁汽车管理平台,将全省所有租赁汽车纳入管理平台资源库,采取企业作为会员、车辆集中统一公布租用的办法,实行全省统一多网点租车、多网点还车的模式经营管理,方便用户异地还车,积极推动行业服务标准与国际水平接轨。
    四、关于信用风险的防范低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诚信是一种超道德范畴的商业概念,企业与个人的信用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没有统一的行业监管,市场缺少诚信体系保障,企业利益也时常受损。例如:一些承租人缺乏诚信,使用假身份证骗租现象常常发生,而且这类事件是属经济纠纷还是刑事诈骗,在未查清是否倒卖或占为己有之前,公安部门又不予立案,难于定性,增加了企业追回经济损失的难度,从而制约了行业发展,降低服务质量。为此,我厅积极指导督促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树立服务行业发展的管理理念,与企业共同参与研究制订适应新业态下的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文本,包括租赁汽车经营范围、租赁程序、租赁方式、服务质量标准、稽查投诉处理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我省汽车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关于完善行业协作问题
    目前,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轻享科技公司、威马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分别基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出行服务提供信息技术研发、运营、维修等各项服务业务的汽车租赁企业。同时,今年5月中旬,省汽车租赁协会联合特斯拉中国在海口举办“在限购限牌的政策下海南汽车租赁业的机遇和挑战座谈交流会”,旨在帮助本地企业详细解读政策,为租赁企业多样化、品质化发展提供助力支撑。
    下一步,我厅将以省委省政府“百日大招商”活动为契机,积极引进世界一流、国内知名的汽车租赁企业进驻我省创办总部经济,鼓励企业开展连锁服务及品牌效益,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引导现有的租赁企业采取“抱团取暖”的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优化服务结构,更好地服务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和国际旅游岛建设。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