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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投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刘 蔚; 代 表 团: 定安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省财政厅;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环保厅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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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投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
(B类)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1221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B)
   
    刘蔚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投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612218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厅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最新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2018年达到20%以上;2019年达到55%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2021-2022年查遗补漏,全面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定安县108个行政村中,2018需要完成2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19年需要完成3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20年需要完成4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二、关于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省财政将加大资金投入。我厅编制了《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正报省政府审议。该方案总投资约192.30亿元,省财政正积极筹措资金,对全省包括定安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同时,鼓励并指导市县申报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各市县应发挥事权主体责任,结合自身财力情况,按规定统筹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债券转贷资金以及盘活存量资金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