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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组织全省各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考察学习瑞士、丹麦等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黄桂提; 代 表 团: 儋州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03-2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环保厅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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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省各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考察学习瑞士、丹麦等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
(C类)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第61221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C)
   
    黄桂提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组织全省各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考察学习瑞士、丹麦等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612211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厅经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观和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注重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经费投入,自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来,截止2017年,我省在用活用足中央财政资金20412.00万元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又先后投入9091.9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专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9006吨/日,受益人口约80万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4月底,全省已完成29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8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施工建设中,343个行政村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落实三年行动方案,近期,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计划到2020年完成全省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编制实施《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规划(2018—2020)》,对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和分散处理片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出治理要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两委”的核心作用。明确“两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强化“两委”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两委”掌握必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法和管理经验,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而组织他们分期分批到瑞士等国考察学习先进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方法,开阔视野是行之有效方式之一。但党的十八大以来,由于公务人员出国(境)管理政策作出新的调整,因公出国(境)审批、经费预算开支等规定要求更加严格,管理更加规范。且到目前为止,我厅未曾自主组团出国(境)考察学习。因此,受政策因素等影响,由政府部门组织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出国考察学习目前还较难实现。
    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等有关精神,以《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为抓手,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倡导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拓宽农村污水治理的主体力量;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对“两委”培训,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力推动“两委”负责人分期分批出国考察,学习掌握国外先进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方法,强化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调动他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自觉,为实现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不懈努力。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