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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在基层公立医院推行医疗技术人员技术考核不合格者带薪脱岗学习培训的建议
领衔代表: 林明和; 代 表 团: 万宁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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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基层公立医院推行医疗技术人员技术考核不合格者带薪脱岗学习培训的建议
(B类)
林明和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基层公立医院推行医疗技术人员技术考核不合格者带薪脱岗学习培训的建议”(第612191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委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医院技术管理及年度工作考核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府〔2010〕73号)关于“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和“主管部门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时,对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后如何发放绩效工资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等相关规定,我省各基层公立医院根据所在地市县卫生计生委的绩效考核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分类对各类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包括技术考核等方面),切实加强医院技术管理及医疗质量控制,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突出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推行医疗技术人员技术考核不合格者带薪脱岗学习培训制度
    全科医生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全科医生队伍的技术水平决定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10年以来,我委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目前,已累计对694名来自基层医院的医疗技术人员进行了转岗培训,使其掌握全科医疗工作方式,以及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技能,提升了基层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了一支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全科医生队伍,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关于“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的规定,我委支持推行基层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人员技术考核不合格者带薪脱岗学习培训制度,并拟依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对基层公立医院技术考核不合格者进行为期1年的脱产培训。各市县卫生计生委负责汇总辖区内基层公立医院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按照我委的年度培训招收安排,选送相关医疗技术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其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选派的基层医院按在职在岗人员对待。中央财政按1.5万元/人/年标准予以补助。培训合格后授予《海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医疗技术人员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4〕65号)要求,办理助理全科医师或全科医师注册手续。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余庆华
    联系电话:6533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