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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给予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特殊政策支持的建议
领衔代表: 贾永康; 代 表 团: 陵水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规划委员会;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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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特殊政策支持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海洋与渔厅业关于海南省六届
    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61213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贾永康等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特殊政策支持的建议”(第612138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就涉及我厅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海南省是海岛省份,陆小海大特点显著,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海南发展的最大潜力就在海洋。海洋是发展海南经济、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最大抓手,是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国家重要战略的重要平台,因此海南要发展就要以海而兴,以海而强。为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在2013年省委省政府就出台了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决定,海洋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海洋产业也被列入全省十二大产业之一,2015年海洋经济突破千亿,2017年海洋经济生产总值1250亿元。习近平总书记4.13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都明确指出要高起点发展海洋经济,培育发展特色海洋经济,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关心,这也为我们发展海洋经济指明了方向。
    二、积极推动海洋经济区域布局和集聚发展。2017年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出台我省海洋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两极两翼两圈层”的海洋经济发展布局。目前海口市国家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城市已获批,并积极推进建设,集聚了一批海洋经济创新技术产业。同时,结合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基础和特色,我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陵水、东方申报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并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目前已进入国家审核批复阶段。
    三、统筹考虑海洋经济发展布局。陵水新村和黎安是发展海洋经济的良好区域,具有很好的发展基础,新村更是我省的中心渔港和养殖、种苗重点区域,拥有特色的疍家渔民文化,新村海域还是海草床重点保护区,有独特的红树林资源,发展海洋旅游业条件优越。为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目前,我厅根据省总规要求做好规划调整和对接,对海洋生态红线进行调整,合理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同时积极谋划推进海洋功能区划调整,以实现海洋经济和海洋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
    与此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要求,建议新村、黎安区域的海洋功能调整应充分考虑发展历史、发展基础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考虑农渔区和旅游娱乐区的兼顾性,充分将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渔业产业及文化与旅游业结合起来发展,以实现旅游业和渔业的双促进发展。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年7月3日
文体厅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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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61213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C)
(C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
财政厅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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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对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第612138号建议的答复
(C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
省国土厅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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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1213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B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1213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贾永康等代表: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给予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特殊政策支持的建议”(第612138号),已交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规划委员会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别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贯彻用地政策,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我厅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政策及我省建设用地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指标,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同时要求陵水县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和改善土地管理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用地计划,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充分发挥土地计划的调控作用,强化对用地方向、结构、布局等方面的管控引导,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
    二、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优化指标保障体系
    (一)完善规划调整,缓解建设用地指标“倒挂”现象。根据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成果,至2016年底,陵水县现状建设用地规模为16702公顷,超出规划控制指标3087公顷,现状建设用地中存在大量的违法用地以及闲置或低效用地。为妥善解决陵水县建设用地倒挂问题,我厅在“多规合一”改革过程中指导各市县在规划中对上述问题认真分析,并在总体规划中作了安排。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陵水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明确在规划期内将4864公顷现状建设用地复垦恢复为农用地,这部分被核减的指标中,部分用于解决建设用地倒挂问题,其余部分指标调整到开发空间内,解决城乡开发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
    (二)完善耕地指标交易规则。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已印发《海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国土资办字﹝2018﹞14号),明确补充耕地指标范围、指标交易实施主体、公开的指标交易市场、指标交易程序等。通过建立全省范围内补充耕地指标跨市县交易平台,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实现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和保护耕地效益双提升。同时,督促指导陵水县国土局将耕地占补指标优先用于保障项目需求。
    (三)关于永久基本农田避让事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推进多规合一过程中,应当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衔接,原则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自然资源部对非国家批准的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申请已停止受理,为落实国家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要求、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建议在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工作中,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三、有保有压统筹各类建设用地,保障城市建设需求
    我厅将全力服务省重点项目建设,优先保障新型城镇化和产业用地。优化土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机制,围绕省委省政府确立的产业发展导向,将土地供应重点向六类产业园区、十二个重点产业、五网建设、百镇千村建设,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用地等方面倾斜;切实保障社会民生用地,加大对教育、医疗、文化、大众体育、环保和公益设施等项目的支持。同时,指导陵水县按照“保近期,保重点”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保障至2020年的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各类重要产业用地,严格土地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安排用地计划;没有用地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用地,严禁对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为先行试验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土地供应保障基础。
    诚挚感谢您提出的宝贵的意见建议和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7月2日
   
省规划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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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1213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贾永康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特殊政策支持”的建议(第612138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是探索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的国家级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是塑造国际旅游岛新形象和缩影的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是接轨中国旅游业与国际标准的世界一流宜居度假胜地。我委十分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以下简称先行试验区)的开发建设。
    一、优化用地布局,平衡建设用地指标。根据中央12号文“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对低效、零散用地进行统筹整合、统一开发,确保海南建设用地总量在现有基础上不增加”的要求,目前全省建设用地指标已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给各市县,涉及先行试验区用地指标紧张问题,建议陵水县政府结合此次市县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行指标总量平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整合零散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先行试验区等重点区域的用地指标要求。
    二、优化产业布局,明确区域功能定位。中央12号文指出,深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旅游消费领域,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业态、新热点,提升高端旅游消费水平,推动旅游消费提质升级,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积极探索消费型经济发展的新路径。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已经明确全省区域性的功能安排,要形成“南北两极带动、东西两翼加快发展、中部山区生态保育”的总体空间布局。其中“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的主要定位是,国际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海上旅游合作开发基地、文化旅游总部经济、邮轮母港、国家深海基地、南繁育种基地等。陵水是“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陵水县对此开展深入研究、谋定而后动地找准自身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快融入“大三亚”,明确先行试验区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以文化产业为重点,建设成为规模大、开放度高、国际一流的国家级旅游文化产业集聚区。另外,陵水县新村港、黎安港澙湖区域同时存在多个概念和目的不同的规划方案,既有以水产产业开发为目的的《陵水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陵水县水产南繁苗种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全国渔业生产海洋经济示范区规划建设方案,又有以生态保护为目的的《海南陵水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陵水县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陵水新村、黎安潟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概念规划》等,且新村港澙湖14373.3亩的区域于2017年12月获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陵水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因此,建议陵水县依据省和陵水县总体规划以及《海南陵水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现有规划,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新村黎安澙湖区域的功能定位,再研究海洋功能区划变更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规划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