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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把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及毛公山农场列为海南省乡村振兴建设起步区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乐东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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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及毛公山农场列为海南省乡村振兴建设起步区的建议
(B类)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
    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12129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 B)
   
    乐东代表团:
    贵县代表团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把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及毛公山农场列为海南省乡村振兴建设起步区”的建议(第612129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乐东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公共服务方面,自2013年来,先后安排资金210711万元,用于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领域建设,不断提升乐东县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根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有关精神,我委正在组织编制《海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实现全省乡村振兴总目标。下一步,我委将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及毛公山农场建设与发展列入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或协商乐东县将该区列入乐东县乡村振兴规划或实施方案重点内容中。同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乐东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朱亮
    联系电话:65929629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农业厅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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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及毛公山农场列为海南省乡村振兴建设起步区的建议
(B类)
乐东代表团:
    贵代表团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及毛公山农场列为海南省乡村振兴建设起步区的建议》(第61212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乐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工作,批准海口天堡嘉圆实业有限公司等61家申报主体为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其中尖峰共享农庄(位于尖峰镇万钟农场)、金果共享农庄(位于九所镇新庄村)、热沐吧共享农庄(位于利国镇黎村、后溪村)、保国田园风光共享农庄(位于保国农场)入选首批共享农庄创建试点。海南发展共享农庄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将有效解决农产品滞销、价格波动问题,解决美丽乡村缺少商业模式和持续运营能力问题,解决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过程中产品单一、水平较低问题,并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致富问题。省委刘赐贵书记特别指出要把共享农庄作为“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的一个抓手先行试点,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明确要求探索推行“共享农庄”等模式,打造海南特色田园综合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近期,2018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工作将有序开展,我厅将及时和乐东县进行对接,加大宣传力度,支持乐东县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尤其是加强对志仲镇(及毛公山农场)在发展休闲农业、品牌建设方面的指导,积极推动志仲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的创建工作。
    二、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7年6月,《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积极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示范服务组织,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示范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二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相互融合,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新型经营主体由交易联结走向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主体融合,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三是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财政、信贷保险、税收、用地、项目扶持等政策,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四是构建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功能,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由单一生产环节向综合性服务扩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拓展电商业务。2018年,我厅将加强指导乐东县进一步完善“三权分置”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乐东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指导服务工作到位。在乐东县探索农业农村和农场公司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志仲镇和毛公山农场的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利益。
   
   
   
    海南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