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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助推国际医疗旅游签证落户博鳌乐城先行区的建议
领衔代表: 梁誉腾;王文若;冯 琼;刘学玲;曹 丽; 代 表 团: 琼海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公安厅;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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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助推国际医疗旅游签证落户博鳌乐城先行区的建议
(D类)
分类:(D) 琼公函〔2018〕868号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12105号建议的答复
   
    梁誉腾、王文若、冯琼、刘学玲、曹丽代表:
    您们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助推国际医疗旅游签证落户博鳌乐城先行区”的建议(第612105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外国人口岸签证签发工作规范》,除了免签政策之外,我省还可为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以及其他签证证件。未持签证前来海南就诊的外国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可在我省对外开放的口岸申请口岸签证入境,入境后根据就诊需要,可以申请换发私人事务类签证证件,短期就诊的,可签发有效期180日内的私人事务类签证(S2),长期就诊的,可签发有效期180日以上、一年以下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且有效期还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延长。
    因出入境管理属中央事权,2018年5月15日我厅就增设医疗签证事宜专文请示国家移民管理局,2018年6月6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回复称现有签证政策已能较好满足前往博鳌乐城医疗先行区就诊的外国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需要,无需增设新的签证种类。
    另外,为到博鳌乐城医疗先行区诊疗的外国患者提供更加便利的签证证件办理服务,2018年5月17日我厅下发《关于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先行区设立出入境服务管理窗口的通知》(琼公通〔2018〕315号),要求琼海市公安局在医疗先行区设立出入境服务管理窗口(以下简称出入境窗口),功能事项包括:1.境外患者及其境外家属、陪护人员提供相关诊疗材料后,根据其实际需要为其办理长期(一般情况下,180天以上一年以内,根据患者需要,可以办理延期)或短期(180天以内)的停居留证件,方便其诊疗;2.出入境窗口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做到随来随办、最多只跑一次制度。该窗口预计2018年下半年正式挂牌运行。
    综上,无论从签证种类设置还是签证证件办理的便利性上,均能较好满足外国患者的实际需要,无需增设医疗旅游签证。因此,我厅对612105号建议内容做“留作参考”处理。
   
    海南省公安厅
    2018年6月21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联系人:李晓光
    联系电话:0898-6858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