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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促进海南生态软件园产业发展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世雄;徐 玲;徐小刚; 代 表 团: 澄迈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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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海南生态软件园产业发展的建议
(B类)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第612095号建议的答复(B)
    尊敬的王世雄代表、徐玲代表、徐小刚代表:
    您们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海南生态软件园产业发展的建议”(第612095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我厅经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综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园区产学研结合,助力园区人才聚集
    (一)招才引智方面。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精神,人社厅研究制定了《百万人才进海南招才引智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总部经济企业、12个重点产业(包括海南生态软件园)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赴省外高校聚集地和国(境)外开展系列招才引智活动。在通过政府平台招才引智的同时,积极鼓励企业通过人才中介机构、猎头等市场化方式招才引才,拓宽人才引进的渠道。
    (二)引进知名高校入驻方面。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中提出“鼓励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省教育厅已积极与国内知名高校联系沟通,争取引进更多知名高校入驻海南生态软件园。同时,对于落户海南的高校和研究机构,省教育厅将根据海南产业需求、学校学科优势和海南教育规划布局统筹考虑、总体谋划。
    (三)放宽人才落户政策方面。1. 2017年7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琼府〔2017〕66号)。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符合教育部“985工程”、“211 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条件的,可以选择在我省任意城镇申请落户; 第五条规定:“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2. 2015年3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开展园区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琼府办〔2015〕45号),其附件《关于推进海南生态软件园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十六项政策》规定:被试点园区用人单位合法聘用,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申请办理落户的,当地公安机关应予以办理:一是具有大专学历,且年龄在 35周岁以下的人员;二是获得本科以上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的人员;三是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之一、年龄45周岁以下的人员;四是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选择在海口市、澄迈县落户。海南生
    态软件园引进的人才符合上述规定的,仍可按照上述规定办理落户。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产业扶持政策延续以及有针对性的制定园区的招商政策等方面。省工信厅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认真落实2018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刘赐贵书记2017年12月6日在全省互联网产业座谈会上“进一步加大互联网产业培育力度,各级政府对互联网产业的支持力度只能增强不能减弱”的指示,一如既往支持海南生态软件园做大做强,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今年以来,积极对接省财政厅,深入研究对海南生态软件园产业扶持政策延续问题,并于2018年6月11日向省政府呈报《关于延续海南生态软件园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的请示》(琼工信〔2018〕208号),建议对海南生态软件园企业继续实施优惠政策。目前,服务管理园区的职能部门正按省领导对该文的批示,统一规范园区相关的各类优惠政策。
    (二)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工信厅结合《澄迈县人民政府府关于海南生态软件园(含海南生态智慧新城)建设情况的报告》(澄府〔2018〕2200号)提出的需求,积极协调海口市解决海南生态软件园与海口美安科技新城相关路网连通问题。目前,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已与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确认在海口市行政范围内(美安科技新城一期规划范围外)的协调区内,新建4条道路,连通生态智慧新城及美安一期路网,计划新增道路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因所涉道路在
    海口市“多规合一”为基本农田、林地、乡村建设用地,海口市已纳入本轮“多规合一”调整。
    三、建设新型产城融合示范区,促进园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点生态软件园建设。刘赐贵书记、沈晓明省长在多个场合强调支持软件园发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琼府〔2015〕42号)明确:按照“产城融合”模式,完善产业园区规划,集中打造以海南生态软件园等为核心的琼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引导互联网企业聚集发展。其中第(十八)条强调“支持园区发展,鼓励园区出台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企业招商和人才引进政策,明确对园区企业及其入住园区的员工在创业扶持、人才吸引、办公租房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省园区发展专项资金要加大对以生态软件园以核心的互联网园区的基础设施、产业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的补贴力度。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增加研发设计产业用地分类,并在全省总体规划中将研发设计产业建设用地纳入城市空间专项规划。研发设计产业用地可以根据所在区域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并依照土地使用条件、产业政策等综合确定底价。对省重大产业项目,可以按照产业用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供给生活配套用地。”
    省工信厅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5〕1710号)精神,在海南生态智慧新城规划评审等多个场合,对于海南生态软件园(含海南生态智慧新城)的产城融合规划与建设工作,明确给予
    支持。
    近年来,我省各部门大力支持海南生态软件园发展。在历次综合招商、与国内外重点企业对接等工作中,各部门都主动协调海南生态软件园派员参与,各级领导更是不遗余力地宣传推介海南生态软件园。2015年以来,省政府通过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园区企业办工用房、园区企业员工交通租房、公共服务及配套、安全生产等方面,大力支持海南生态软件园各项建设。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