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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尽快制定我省沿海基干林带海防林生态直补政策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儋州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林业厅;  省财政厅;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林业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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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林业厅 关于省第六届人大第一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1207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儋州市代表团:
    您在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制定我省沿海基干林带海防林生态直补政策的建议”(第 612076号),由我厅进行办理。经研究,回复意见如下:
    一、目前,我省已有琼中、东方、保亭、五指山、三亚、白沙、乐东、琼海等9个市县44个乡镇和2个生态管理区开展生态直补,直补覆盖人口27万,金额达1.47亿元。但尚未开展针对海防林的生态直补。
    二、为进一步健全海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政府于2017年12月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1号),提出:“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实行省级公益林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联动,研究探索生态保护直补机制。”我厅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办法或措施,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直补机制得以落实。
    三、为落实中央12号文件精神,我厅作为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的牵头单位。已正式启动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专项调查工作。我厅将按照分区施策原则,研究制定集体林地林木(含经济林)流转优惠政策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方案。届时,将会从另一个角度解决农民种植木麻黄面临的“权与利不对等”的问题。
   
   
    海南省林业厅
    2018年6月27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