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1206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B)
儋州代表团:
您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儋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612067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厅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最新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2018年达到20%以上;2019年达到55%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2021-2022年查遗补漏,全面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儋州市目前有231个行政村,2018需要完成4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19年需要完成8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20年需要完成10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二、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投资估算
根据我厅委托第三方调研编制的《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咨询报告》投资测算结果,儋州市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总投资估算约22.28亿元,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约4.46亿元,2019年计划投入资金7.8亿元,2020年计划投入资金10.02亿元。
三、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筹措
为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省财政会加大资金投入,结合地方财力、生态区位及环境状况对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予以一定比例补助。同时,鼓励并指导市县申报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各市县应发挥事权主体责任,结合自身财力情况,按规定统筹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债券转贷资金以及盘活存量资金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海南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