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第612059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厅和省教育厅分工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将涉及我厅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为改善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4〕6号)要求,2014年我省启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各市县按照“保基本、兜网底、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实事求是、勤俭办学、统筹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深入到每一所项目学校进行调研,结合学校实际编制了规划。在各市县编制规划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三部门审核编制了《海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报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备案。2017年,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督〔2017〕9号)要求,经“两上两下”论证、审核,我省对5年规划进行了调整,编制了《海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调整规划(2014-2018年)》(以下简称《全面改薄规划》),并经省政府审定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根据《全面改薄规划》,2014-2018年保亭县规划投入资金17914万元,其中央资金9486万元、省级资金6775万元、县级资金1653万元。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资金已基本落实到位,请你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努力完成全面改薄工作任务。
关于加大对保亭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支持的建议,请你县认真梳理需要实施的项目,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积极申请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我厅将会同省教育厅予以积极支持。同时,建议你县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充分挖掘潜力,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切实加大县级资金投入,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关于加大保亭县地方政府债务指标的建议,以后年度,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保亭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支持保亭县经济社会发展,请你县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向省财政申请债券资金额度,省财政将予以积极支持。
附: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