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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推动农垦改革发展工作中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保亭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务厅;省财政厅;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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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农垦改革发展工作中的建议
(B类)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12054号办理情况答复的函(B类)
   
    保亭县代表团:
    贵团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推动农垦改革发展工作中的建议”(第612054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集团办理。首先非常感谢贵团关注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我集团收到建议后,积极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务厅、省财政厅,经认真研究和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垦区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社会性资产管理主体不明确问题
    我集团积极配合省农垦改革办拟定垦区社会性资产移交指导意见,预计今年8月份印发,指导垦区社会性资产移交工作,明确管理主体。
    二、关于垦区农场职工(居民)居住未得到解决问题
    (一)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垦区保障性住房、安全饮水、道路建设、扶贫攻坚等民生工程,全部纳入市县政府属地管理,列入市县政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相关规定,垦区职工危房改造等已纳入市县政府管理,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纳入市县住房保障范围。
    (二)2017年8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加速推进垦区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通知》(琼发改农经〔2017〕1753号) 督促指导市县严格执行垦区危房改造政策、解决重难点问题、做好协调配合和项目建设信息管理等工作。2017年12月省住建厅开展垦区保障性住房调研工作,就明确责任主体、积极落实各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用地、加强计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垦区企业作用等提出具体意见并上报省政府,进一步指导各市县及农垦加强垦区保障性住房工作。
    (三)2018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琼建房〔2018〕180 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满足本地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也包括垦区住房困难群众。按照《意见》要求,各市县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以及实施棚户区改造等,有效解决垦区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四)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政策,结合农场土地及职工实际情况,建议农场职工住房用地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予以协调解决: 一是由农场保留自有土地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统一建设保障房,分配给农场困难职工居住;二是由农场提出申请,将原划拨建设用地补办协议出让手续后,变更为出让的建设用地,按照住建部门计划统筹建设商品房,改善农场职工的居住条件;三是属地政府与农场协调收回部分划拨土地使用权,再划拨给有关部门,统一建设保障房,分配给农场困难职工居住。
    三、关于承接“居”后乡镇工作量明显增加人手不足工作顾此失彼的问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垦区农场社会管理属地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16272号)明确,农场社会管理属地化改革模式一般是设“居”,包括党组织、自治组织和居民服务机构,其人员配备本着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数量,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现,不纳入编制管理。这是省政府经过认真研究、慎重考虑后做出的决定,应遵照执行。
    四、关于农垦移交地方属地化管理后离退休人员增幅大,养老保险缺口大的问题。
    我集团高度重视农垦社保历史问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加强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积极推进社保遗留问题解决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整治企业社保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整治违反社会保险法律的突出问题,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的社保规范管理机制。目前整个垦区已初步形成社保规范化管理机制。三是制定富余人员清理方案,针对性清理在册冗员,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降低人工成本,合理规范劳动用工和社保缴纳。四是积极配合与省人社厅着力解决1983-1990年合同制工人等农垦社保遗留问题。按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人社厅要求,拟于2018年底前配合人社厅详细调查现在册人员历史问题。五是积极与省国土厅等相关单位对接,推进启动省级土地储备程序,拟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填补缴纳社保费的缺口。六是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
    五、关于农场居饮水安全问题急需改善改善问题。
    (一)2006 年至2014年间,全垦区共投入建设资金8917万元(中央资金7071万元、省级资金1846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了23.27万农垦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建议贵县政府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并将5个居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纳入全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统筹安排建设。
    (三)2016年至2018年间,省水务厅安排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36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80万元、省级资金2303万元,为贵县实施列入《海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下步,省水务厅还将积极向水利部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继续支持贵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黄若丽;联系电话:1387633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