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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做好全省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东方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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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B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