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18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东方代表团:
贵团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园网络借贷”的建议(第55218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和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校园贷’的监管力度,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对策,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监控范围,防范‘校园贷’风险”等相关建议很好,在防范“校园贷”风险上,我厅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2016年以来,我厅联合省银监部门为加大“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力度,多次召开各高校分管校领导和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专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并于11月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琼教思政〔2016〕110号),对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风范集中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做好校园网贷教育引导工作。要求各高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帮助学生养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二是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制度支撑,切实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资助宣传,使需要资助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三是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要求各高校要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时以电话、短信、学校网站、橱窗、校园广播、宣传板报和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
2017年6月13日,我厅转发了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对高校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一是要求各高校不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切实防范网贷风险。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团学干部、班级班委下到班级、下到宿舍、下到学生中,进行彻底性的摸底排查。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签署工作责任状。要求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QQ平台、校园LED显示屏宣传板等加强宣传,将校园贷风险防范知识宣传张贴到每个宿舍;聘请金融专家赴校讲座,集中开展金融安全普及知识讲座;编制《认识校园网贷的危害》宣传手册,做到人手一册;部分高校就防范不良校园网贷工作与辅导员签署了工作责任状。目前,各高校“校园贷”危害知晓率及“校园贷”防范知识的普及率均达到100%。三是发挥学生干部力量,强化预警机制建设。要求各高校注重预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渗透性,将学生干部作为校园贷监督的主体。四是大力加强学生尤其是贫困生管理,谨防因贫而贷。五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大部分高校填写了《学生网络借贷情况自查表》和《文明诚信、理性消费——拒绝不良网络借贷从我做起承诺书》。同时还要求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监测机制、实时预警机制和应对处理机制。
关于“校园贷”平台的审批和监管,主要职责在银监部门,我厅会继续加大与省银监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根据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对治理“校园贷”问题提出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好有关措施,相信“校园贷”问题将得到有效的解决。
感谢贵团对教育事业的关心!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