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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立“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合作发展体制机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 黄 聪; 代 表 团: 陵水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三亚市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  2017-04-0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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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16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五届
    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55216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黄聪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合作发展体制机制”的建议(第552163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三亚旅游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是我省主动参与国家 “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全省“多规合一”改革和发挥国际旅游岛建设更大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2016年5月,省政府印发《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发展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从规划层面为大三亚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指导。为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在第三章措施部分提出了建立一体化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协调联动机制等保障措施。
    二、为保障《规划》提出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管控、市场体系、城乡建设、公共服务、区域合作和军民融合等八个方面一体化及相关保障措施落到实处,《规划》还提出了建立统一产业扶持政策、统一的市场规则与秩序、大三亚旅游一体化合作机制、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生态环境联治机制和统一执法体系等任务目标,与您的建议不谋而合。
    三、目前,大三亚四市县已建立了大三亚旅游经济圈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了联席会办公室和秘书处,编制了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区域经济合作示范区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省级领导召集的协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我委将按照《规划》要求,参照京津协同规划做法,研究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一体化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方案,但要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按照省七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我委已起草了《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您提出的建议基本吸收到了方案中,下一步我委将着力推动建立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合作发展体制机制。
    感谢您对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汤康
    联系电话:0898-6522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