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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和鼓励海口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建议
领衔代表: 吴勇; 代 表 团: 海口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  2017-03-2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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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5213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吴勇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和鼓励海口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建议(第552135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地税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问题
    省财政厅大力支持推广运用PPP模式,代拟了《海南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17〕38号)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2017年省财政预算安排PPP基金和推广PPP模式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我省PPP重点项目,以及推动示范项目加快实施,规范运作,鼓励各市县、省级部门深入和规范推进PPP改革。奖补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PPP项目需要由财政承担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运营补贴等。海口市农林水、交通道路、医疗卫生等公用事业设施和服务类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可以按照规定开展项目识别和准备工作,将该项目申报纳入省级PPP项目库,按有关规定申报奖补资金。中央财政示范项目和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还可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文件规定申请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资金。
    按照财政部政策要求,各市县在参与PPP模式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其他社会出资人的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其他出资人的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PPP项目的政府支出责任,要符合当地经济水平和财力状况,不得超过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建议海口市按照财政部要求规范推进PPP项目,以便顺利申报示范项目,获得奖补资金。同时,建议海口市有关项目主管部门与省发改委对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南渡江引水工程、环卫一体化、餐厨垃圾等PPP项目建设。建议中提到的“肿瘤医院原址盘活”存量项目,省财政大力支持省肿瘤医院8000万元:一是根据刘省长对《关于清理收回预算指标及项目安排的请示》(琼财预〔2014〕2367号)的批示,省财政于2015年1月拨付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补助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省肿瘤医院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贷款一次性贴息补助。二是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136号,省财政将3000万省财政贴息补助资金列入省卫生计生委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可执行指标)。1月9日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认可的《海南省肿瘤医院专项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琼)审专字(2017)第02001号),将3000万全部下达到省卫生计生委,由省卫生计生委据实拨付给省肿瘤医院。
    二、关于提供土地和税收政策扶持问题
    省国土厅按照省政府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120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土地政策措施。一是重视培育多元主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缓解政府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资金压力。二是支持社会资本加快参与铁路场站周边毗邻区域的土地综合开发,提升开发品质。三是注意创造公开、公平的土地交易政策环境,让社会资本在公平的环境中参与土地开发建设。四是重视土地价格引导机制,科学制定医疗卫生、教育科技、创意创新等领域产业用地的基准地价,降低社会资本土地开发成本。下一步,省国土厅将根据海口市在实施PPP项目中土地政策的具体诉求,重点从土地供应方式、用地报批等方面研究支持措施意见,并积极督促和指导海口市国土部门用足、用好现有的土地政策措施,为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土地政策保障。
    PPP项目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等6个税种(具体政策内容详见附件)。为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省地税局将继续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以纳税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科技活动月、在线访谈等活动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实时通过微信、网站和媒体等渠道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使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相关税收政策。
    三、关于扩大融资渠道问题
    省财政积极鼓励海口市PPP项目扩大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积极向中政企PPP基金推荐海南(包括海口市)PPP项目,争取该基金加大对我省PPP项目的投资。截至目前,中政企PPP基金已同意投资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疏港货运快速干道工程、海口港新海港区和马村港区建设项目等项目,其他项目也正在开展洽谈合作。同时,为进一步推动中政企PPP基金投资海南PPP项目,我省与中政企PPP基金分别出资共同设立了总规模45亿元的海南PPP子基金,进一步争取中政企PPP基金扩大对海南PPP项目的投资。此外,省财政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我省PPP项目,扩大我省PPP项目融资选择和融资规模,助力国际旅游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我省公共服务水平。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