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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追加海口市林地定额指标的建议
领衔代表: 劳桂琼; 代 表 团: 海口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林业厅;    2017-03-2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林业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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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林业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55215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海南省林业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55215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劳桂琼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追加海口市林地定额指标的建议”(第552154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使用林地总额和2016年使用林地年度定额的通知》(林资发〔2016〕49号)要求,我省“十三五”期间林地定额使用的原则是优先用于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项目,对城镇建设项目合理调控,对工矿开发和商业性开发项目从严控制。据统计,海口市占我省2016全年使用林地定额总数的28.6%,是我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重点服务对象。
    二、基于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对我省使用林地定额的限制,下达的林地定额远远无法满足我省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去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我厅的积极协调下,国家林业局为我省追加了1780多公顷备用定额,基本满足了我省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为科学合理、高效精准使用林地定额,省政府自2015年下半年起已不再向市县下达林地定额。并根据建设项目的轻重缓急,合理统筹、精心安排,优先保障林地定额使用原则和“多规合一”规划的项目。
    三、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海南最宝贵的发展资源。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会对区域生态效能产生较大影响,大大削弱森林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等作用。因此用地单位在新建建筑物时应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并做好防止水土流失、周边林带修护等保障措施。同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林业与山体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从源头上把好生态关,让海南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努力把海南建成大花园、大景区,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生态岛、健康岛、长寿岛。
   
    海南省林业厅
    2017年5月9日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林业厅 王智
    联系电话:1397615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