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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对精神病人进行集中治疗和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邓运周; 代 表 团: 琼中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  2017-03-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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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精神病人进行集中治疗和管理的建议
(A类)
琼卫建议字〔2017〕17号
    分类:(A)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10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邓运周代表: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精神病人进行集中治疗和管理的建议”(第552104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委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
    由于严重精神障碍属于慢性迁延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而且一人得病,拖累全家,家庭至少需要有一人照顾看管患者,导致家庭能劳动外出挣钱的人减少,加重了患者家庭贫困。为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我委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为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治疗。从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20万元,通过“医保先行+财政兜底”方式,为全省2万名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治疗。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提高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报销比例。目前我省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65%以上。三是积极呼吁各市县采取财政兜底方式,免费为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免费治疗政策。目前,三亚市、东方市率先在全省采取“医保报销+财政兜底”模式,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免费门诊和住院治疗;琼海市采取“医保报销+财政补助”模式,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四是积极协调民政、财政等部门做好“三无”(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来源、无家可归)和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月人均2000元的标准提供基本医疗救治和基本生活保障。五是积极发挥好中央补助地方和省残联残联彩票公益金项目作用。国家每年按1400元/人的标准为我省533名贫困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治疗;省残联每年按4000元/人的标准为全省600名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住院补助。
    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机构建设。
    2010年以来,国家和省级加强了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省安宁医院、省平山医院(五指山)、西部精神病防治院(儋州)等一批精神专科医院得到改扩建,各市县支持一批农场医院设置了精神科,支持一批民营资本举办了精神专科医院,全省精神卫生资源明显增加,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患者就医环境也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我省精神卫生工作起步较晚,底子薄,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十分短缺且分布不均。全省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仅有7家,核准精神科病床1518张。由于专科医疗卫生资源不足,22家农场医院举办了精神科,收治了全省约40%的精神病人,但大部分农场医院基础设施简陋陈旧、床位拥挤,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有的甚至变相“关锁”,境况堪忧,亟待进行整治和改变。为尽快改变这种局面,2017年3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我省首个精神卫生事业防治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以省安宁医院为龙头,东、南、西、北、中五个区域精神卫生中心为支撑,其他市县精神专科机构为补充,综合性医院精神科门诊/心理咨询门诊为网点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目前,东部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建设已封顶,北部和南部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已得到当地政府的立项建设。同时,我委争取了省财政专项资金,从2016年起,每个市县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综合医院的精神科门诊和心理咨询/治疗门诊建设,尽可能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覆盖范围,争取做到精神障碍患者的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管理。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每季度至少提供1一次面对面随访管理,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和服药指导等服务,并及时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在上报市县(区)精防机构的同时交换给辖区内综治网格员和公安机关。同时,我委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了危险性评估工作力度,将具有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评估史的患者录入公安系统实行重点监控。并配合综治、公安部门建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制度,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责任,努力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李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