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加快海南农垦科学土地运营管理的有关建议
领衔代表: 陈吉明;王业侨;黄书毅;李 芬;杨少雄;符气恒;徐丽俐;郭应雄;陈健湖; 代 表 团: 白沙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省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04-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国资委
2017年6月30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对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552090号建议的答复(A)
(A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
财政厅
2017年7月28日
详细查看
关闭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5209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
省国土厅
2017年9月11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加快海南农垦科学土地运营管理的有关建议
(B类)
白沙代表团:
    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省国土厅督导各市县政府在开展国有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过程中,将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依法、及时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争取用1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农垦无争议未确权及已确权未发证的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争取用二年时间全面完成农垦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建议(第552090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主办,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办。经我厅与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海南农垦未确权发证土地150.28万亩(不含已移交市县管理的9个农场,其中争议地61.65万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任务”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3月20日印发了《海南省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琼府办〔2017〕53号),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全面部署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3月24日,我厅召开全省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培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以会代训,部署推进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工作;3月31日,省财政厅将1549.9万元财政资金分解下达各市县,专项用于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6月5日至14日,我厅会同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组成三个督导组,分别对除三沙市外的海口等18个市县开展该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现场指导该项工作。截止督导时,全省各市县已完成未确权土地权籍调查面积37.42万亩,占未确权面积24.9%,已登记发证81宗、面积10.43万亩,占未确权面积6.9%,已调处争议地面积1.7万亩,占争议地面积2.8%。
    下一步,我厅将一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发〔2017〕20号)的最新要求,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垦控股集团公司印发《海南省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补充通知》;二是加强对各市县的实地督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择时选择典型市县召开全省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同时跟踪推动未确权土地面积较大、任务偏重的万宁、儋州、琼中、东方、白沙、澄迈等市县,会同省农垦控股集团公司组成工作组赴实地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将此次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专项工作中清理出的土地信息全面建库上图,并接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同时建立全省农垦国有土地权属争议数据库,实现农垦土地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为农垦土地管理改革提供有效支撑。
    通过上述工作措施,全省将于2017年底前完成权属清晰、无争议农垦遗留问题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至2018年底积极调处农垦遗留问题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一宗、登记一宗、发证一宗,做到农垦遗留问题土地“权属应确尽确、证书应发尽发”。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