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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建议
领衔代表: 张文玉;陈贻平;高福才;蔡桂春;麦秀梅;李巨川; 代 表 团: 儋州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2017-03-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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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07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文玉、陈贻平、高福才、蔡桂春、麦秀梅、李巨川代表:
    您们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建议”(第552074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问题
    我省长期以来面临中小学艺术教师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的双重压力。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是我省学校艺术教育面临的迫切而长期的任务。我厅近几年对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现状做了全面系统的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工作部署和安排,2016年10月22日提请省政府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261号),学校艺术教育重新定位学校美育教育,丰富了党的教育方针“德育体美”的内涵。实施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学校美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加强美育师资建设也是实施意见中的重要内容。我省正逐步建立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体制,将艺术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到全省师资建设总体规划中。
    (一)教师编制方面。我省根据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要求各市县各类学校配齐美育教师,严格执行《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镇(乡)中小学校的美育教师,在教工编制、工资待遇、晋级晋升等方面对积极投身于贫困边远地区美育教育的教师给予相应支持。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定向培养计划,建立农村中小学校美育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镇(乡)中小学校的美育教师。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项目中,面向全国招聘61名艺术教师,其中美术教师30名,音乐教师31名。
    (二)充分发挥高校艺术教育专业培养的主渠道作用。开展音乐、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试点工作,认真探讨适应中小学课程改革艺术教师教育专业培养的教学内容、方法和规律,使高校艺术专业教育和中小学教学需要实现无缝对接,为全省中小学校培养输送合格的艺术教师。
    (三)教师培训方面。我省注重提高师资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在职教师实行分类培训。一是分级培训。主要是省、市、县分别依托艺术教师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进行中小学艺术教师培训。二是分专业培训。我省依托省内高等艺术院校开展艺术教师专业回炉培训,结合艺术教师专业特长举办针对性强的专业培训,省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近几年举办的艺术教师专业培训数量和质量上都大幅提高。三是教学点数字资源应用培训。如屯昌县试点农村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艺术)教学应用培训。四是名师工作室骨干培训。近几年来,我省美育名师工作室、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名师工作室、卓越工作、海口市市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成长助推站等一批工作室相继成立,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加国家和省里组织的各种培训,通过名师引领,团队合作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培养一批艺术骨干教师队伍。五是邀请专家学者来琼讲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逐步提高艺术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教研和科研工作方面。进一步充实了教研力量,健全三级教研网络。探索不同阶段艺术课教学中素质教育内容,端正教育教学思想,改革不适应或偏离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坚持每两年举行一次全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和教学优质课评比以及观摩活动。定期组织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展示广大师生艺术教育成果,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二、关于加大投入改善艺术教育教学条件问题
    (一)条件保障方面
    近几年来,我省不断加大美育投入力度,美育条件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省级美育工作经费逐年增加。各市县政府初步建立与美育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将美育发展所需资金列入有关部门和学校预算,在美育基础建设、美育资源社会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保证美育发展的基本需求,鼓励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满足美育发展基本需求。建立学校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设备建设纳入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项目规划,合理配置美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区域内美育均衡发展。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发布〈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标准〉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6〕2号)精神,执行国家制定的配置标准,充分发挥场馆等设施设备的功能,满足艺术教育教学和大型艺术活动需求。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场馆建设,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省财政厅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尽快补齐学校美育教育的短板。
    据统计,2014年-2016年,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建设上,落实全面改薄专项资金32.8亿元,其中统筹中央资金17.9亿元,省财资金8.4亿元,市县资金6.4亿元。在教师队伍建设上,投入6.8亿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岗教师工资、乡村教师补助、教师周转房建设、教师引进和教师培养培训等。另外专门投入约6亿元,用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所有实施项目的学校,建设后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提升。校园面貌焕然一新,校容校貌整洁美观,校园文化氛围浓厚,教学教辅用房质量整体提升,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齐全;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2014-2017年,省财政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4632万元用于音乐和美术教育器材设备购置(其中音乐教育器材设备购置2438万元、美术教育器材设备购置2194万元),有力保障了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的需要。
    (二)美育活动开展方面
    我省实施学生美育素养提升计划,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美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定期举办艺术节等形式,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书画展览、诗歌朗诵等群体性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努力实现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我省每3年举办1届省级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每2年举办1届大中小学生歌手、舞蹈、器乐、美术书画等比赛;各市县每3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综合性艺术活动。通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民间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引进形式多样、内涵丰富、颇具影响力的优秀艺术作品。我省计划每年创建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一批体现正确育人导向、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校园美育环境示范学校。2017年创建20所美育示范学校。
    三、关于建立健全艺术教育的评价机制体制问题
    (一)艺术素质测评。从2015年开始,以文昌市、琼中县等国家艺术素质测评试点地区和试点学校为抓手,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学校每学年进行1次美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并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自评结果。建立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全面总结学校美育工作,编制年度报告,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研究编制并发布我省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
    (二)美育督导评估。我省重视美育督导评估工作,督促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校美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将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学校美育工作评价等级、美育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