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代表团:
贵团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建议(第552078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精神,我省已将天然橡胶作为重要农产品上报农业部规划建设生产保护区,2017年6月5日,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文件,明确我省将建设840万亩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我省将在2017年下半年在重点市县组织划定试点,计划2018年全面开展划定工作,确保按要求全面完成任务。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助力天然橡胶产业可持续发展。面对天然橡胶价格持续低迷的不利局面,省财政不断加大天然橡胶基地建设支持力度。2014-2016年,落实橡胶基地建设资金分别为4740万元、7111万元、8428万元,对稳定天然橡胶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通过积极争取,农业部已下达1.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核心胶园基础设施建设。今后,我厅将协同省有关部门继续争取中央基建资金,重点支持400万亩核心胶园、840万亩橡胶生产保护区建设,进一步改善我省天然橡胶种植条件,提高橡胶产业竞争力。
三、稳步推进400万亩核心胶园建设。2016年底,我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农业部建议在我省优势植胶区建设400万亩核心胶园,农业部已将海胶集团200万亩核心胶园列入首批建设规划,地方民营200万核心胶园尽管未列入农业部首批建设规划,但我省已启动相关工作,已委托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橡胶研究所开展《海南省天然橡胶核心胶园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初稿已完成,计划年底发布实施。
四、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积极将海胶集团及其分公司打造成龙头企业。我省龙头企业的认定监测应遵循《海南省龙头企业认定监测管理办法》,企业能否成为龙头企业,由企业自身发展决定,在现有条件下,激发海胶集团及其分公司内生发展动力是关键,我厅支持将海南农垦所属企业打造成国家级或省级龙头企业,培育我省农业新的增长点。
五、商业收储属于市场行为,原则上应由企业根据天然橡胶的价格走势自主决策,自筹资金实施,自负盈亏。鉴于天然橡胶的战略意义及在我省农业产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我厅将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争取国家出台天然橡胶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天然橡胶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