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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快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建议
领衔代表: 林道德; 代 表 团: 文昌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3-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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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建议
(B类)
琼卫建议字〔2017〕11号
    分类:(B)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第55201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道德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建议”(第552012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委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自2013年开始在陵水县开展乡村医生签约试点,2014年在海口、三亚、昌江、琼海等4市县开展社区签约试点。2016年根据国家医改办等7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海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琼卫基层〔2016〕11号),在全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公立医院试点城市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按普通人群签约15%、重点人群签约30%的目标完成任务。全省常住人口签约率17.38%,重点人群签约率31.5%,贫困人群签约率77.5%。下一步,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协调财政部门,争取签约服务经费由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分担。
    二、完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
    对开展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团队,在完成单位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相关协议获取合理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使家庭医生团队成员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吸引更多同质化医生到基层服务。鼓励各市县对通过相应评价考核的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予以额外资金支持引导。
    三、完善综合激励政策。
    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将优秀人员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签约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加快推进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吸引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扩大职称晋升空间,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的人员倾斜。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拓展国内外培训渠道,建立健全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家庭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加强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成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四、大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益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特点。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五、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
    利用全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模块和微信公众服务号,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健康管理、就医、专家咨询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 季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