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将东方融入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 东方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6-03-01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发改委 | 2016年7月26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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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4225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C类) 东方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东方融入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的建议(第542255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大三亚”旅游经济圈范围由省政府划定,包括三亚、陵水、乐东、保亭等四市县,并已写入《海南省总体规划》和《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经2016年2月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总体规划》正按程序呈报国务院。 二、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不是封闭的,“大三亚”旅游、农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考虑与周边市县资源条件优势互补。《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发展规划》已于2016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印发,在实施《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发展规划》时,我委会注意与东方市密切联系,加强东方市与“大三亚”产业规划布局协调。 三、东方市处在海南最西部,产业区域分工合作的主导方向不完全是纳入“大三亚”。东方市工业园是列入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两大工业园之一,石化产业初具规模,要加强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协调。农业上要加强与乐东县的协作,在旅游上要加强与昌江县、乐东县的联系。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委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汤康 联系电话:65221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