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
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54220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陵水代表团:
贵团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第542206号),省人大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决定在“十三五”期间结合建设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工程,积极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规模达到44.38万m3/d,管网2532公里,实现19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
针对陵水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于空白状态,贵代表团提出加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扶持力度,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陵水县将建设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达到2.51万m3/d,管网157.2公里,投资85737万元。对于项目建设中的资金问题,一方面我厅将协调省发改委、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贵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陵水县要结合当前国家及地方最新投融资政策平台,在县级财政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统筹各类资金,以县为单元,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统一捆绑招标,采取全资、合作、PPP、BOT、TOT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贵县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解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确保在“十三五”期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海南省水务厅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