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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屯昌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屯昌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财政厅;  2016-03-0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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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屯昌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B类)
琼卫建议字〔2016〕15号
    分类:B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54206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屯昌县代表团:
    你代表团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屯昌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542065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委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屯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我委的支持下,屯昌县中医药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县中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分别从2012年底27%、9%提升到了目前的64%和59%,尽管还未达到屯昌县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承诺书》中70%和65%的目标,但是其增幅基本达到了全省平均水平。“十三五”期间,我委将继续支持和配合屯昌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屯昌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推动屯昌县中医院标准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通过中央和省、市县各级财政对中医医院基本建设的投入,并在我委的推动下全省共14家县级中医医院中的琼海、儋州、东方、昌江、乐东、定安、临高、琼中、万宁市(县)等9家县级中医院已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并完成或正在进行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据了解,屯昌县中医院由于前期土地等准备工作不充分原因,至今未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建议屯昌县尽快完成县中医院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通过发改部门报省发展改革委,我委将积极协调支持屯昌县中医院标准化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地市级医院建设项目”专项。
    县级人民政府府是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的主要资金筹集者。从2016年起,省财政将省直医疗机构建设、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和村卫生室建设等7个项目清理整合为医疗健康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其中补助市县资金。屯昌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重点加大对屯昌县中医院的投入。
    二、继续提升屯昌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我省卫生计生、发改、财政、人社、药监等5部门从2012年开始实施海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14年省财政资金投入启动了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迄今共投入资金7396万元,建设4批260家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50家基层国医馆,其中屯昌县11家卫生院中9家已由省财政按照每家10-20万元补贴标准建设了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另外省财政还支持建设了3个基层国医馆。“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对基层中医药网络建设力度。
    三、推进屯昌县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省实施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培训项目,共培训各类中医药人员10000多人次,其中为屯昌县培养了一批县级中医医院骨干、中医类别全科医师等实用型中医药骨干人才。省财政还拨付屯昌县50万元的补助资金,设立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同时鼓励中医类别人员多点执业。降低多点执业条件,探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师在多个乡镇卫生院执业,弥补中医人员不足现状。在此也希望能协助屯昌县在《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制定统一的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将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作为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点工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建立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机制,协调人事部门针对中医人才紧缺问题制定特需急需招聘方式,争取有执业资格的本、专科医疗人才可以直接考核招聘到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关于建议中提到的屯昌县至今无人参加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问题,我委将在以后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过程中关注该问题,在考虑招录考试成绩的同时注意平衡地区差距。
    四、协助屯昌县建立和完善中医药体制机制
    近年来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海南省人民政府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等多个中医工作指导性文件。管理机构上还成立了海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我委打算下一步协助各市县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争取在各市县机构改革时成立中医药管理机构,在县级卫生部门设置中医岗,做到中医工作有专门机构或者专人管理,使国家保护和扶持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法规得到落实。 在医保政策方面,全省制定了多项鼓励中医药服务的医疗保障政策,全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以及新农合均提高了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10%以上。关于建议中提及的中医药报销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报销门诊中医项目等情况,我委也正在积极开展医保中医药补偿机制改革研究工作,并请求代表团对我委该项工作给予持,对医保中医药补偿机制改革作出专项调研和建议。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中医药局 张连帅
    联系电话:0898-653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