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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资金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琼海市政府办;  2015-03-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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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资金的建议
(A类)
琼海代表团:
    你团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资金的建议(第532287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目前,琼海市城投公司、琼海市土储中心和省发控三方已按26%、26%、48%的比例出资成立博鳌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先行区基础设施资金筹措和建设。但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研究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工作》(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5号)精神,省财政将分3年在新增地债中转贷省发控10亿元,专项用于先行区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将督促省发控根据项目进度认真做细资金需求计划,及时安排地债转贷资金予以保障。
    我委将积极支持琼海市政府进一步用好用足国家、省给予先行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先行区建设。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