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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提升市县文化设施建设均等化水平的建议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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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53227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B)
(B类)
王国建等代表:
    您们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提升市县文化设施建设均等化水平的建议”(第532270号),交由我厅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市县公共文化设施现状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我省加大对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文化设施建设有了较大的改善,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歌舞剧院等重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市县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有了较大改善,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已全面建成,特别是近两年来大力实施行政村文体活动室建设,目前省级、市县、乡镇、行政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逐步形成。但由于我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入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资金不足,文化设施相比内地省份还比较落后。主要是全省尚有部分市县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馆达不到国家标准,特别是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不足,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等市县公共体育设施较少,且现有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场地狭小,设备简陋,功能不全,难以发挥应有的公共服务功能,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需求。
    二、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政府应当担负的责任,设施建设投入应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当前财政投入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主要投入方式,但由于我省财政收入有限,为加快市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必要创新投入方式,在符合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的条件下,可安排彩票公益金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目前我省已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市县公共体育场、市县全民健身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设施建设。您们在“建议”中提出对非营利性文化设施由政府从财政收入安排资金建设,在政府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发动社会捐资,或采取以冠名和授予荣誉等办法发动企业家、华侨捐建,以上相关建议是可行的。根据现行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并考虑到我省彩票销量不高的实际情况,对于从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支持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议尚难以实施。
    三、关于鼓励社会投资建设营利性体育场馆
    由于我省财力有限,鼓励社会投资建设体育场馆等设施是必要的,也符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目前我省个别市县已采取此种方式建设体育场馆等设施,如屯昌县采取由政府划拨土地,企业投资兴建县全民健身中心,此种建设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益。您们提出对有一定营业性的文化设施,采取政府划拨土地、资金支持、减免税等鼓励兴建的建议是可行的,各级政府可采取划拨土地、资金支持、减免税等多种方式鼓励兴建。
    四、关于研究制定启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方案
    为率先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我省正在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方案,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标准提出具体要求,并将视省财力情况具体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方案制定完成并付诸实施将大大提高我省文化设施均等化水平。
    感谢您们对我省文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5年7月8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