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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立大三亚旅游圈旅游交通集散中心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03-1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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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3225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C类)
保亭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大三亚旅游圈旅游交通集散中心”的建议(第532255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日游”旅游车限行的管理政策影响呀诺达、槟榔谷、南湾猴岛等三亚周边市县景区发展的问题
    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来琼旅游的旅客大幅增长,特别到三亚市及周边市县旅游景点如呀诺达、槟榔谷、南湾猴岛等景区旅客逐年增多。据旅游部门统计,目前到呀诺哒景区日接待游客旺季一般不超过3000人,淡季一般不超过1000人;到槟榔谷景区日接待游客旺季一般不超过3000人,淡季一般不超过600人;到猴岛景区日接待游客旺季一般不超过2500人,淡季一般不超过500人。而从三亚通往槟榔谷、呀诺达景点的合法营运车辆有海南银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三亚至槟榔谷、呀诺达的旅游客运专线车20辆、共700个座位;三亚至陵水南湾猴岛的旅游客运专线共6辆,每日双向对开;同时还有市县际旅游车(俗称“全省游车”),淡季每天有500辆(共16500个座位),旺季每天有700辆(共23100个座位)在三亚市待租;另外还有出租车、租赁车和三亚至保亭、五指山的途经班线车。因此,当前三亚至呀诺达、槟榔谷、猴岛等景点的旅游运力已满足景点旅客运输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三亚市内旅游车(俗称“一日游车”)只能在三亚辖区内运营。旅行社或景区景点可以从网上下单或上门租用合法的旅游车、租赁车和出租车运送旅客。市县也可以根据本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和景区的发展,就申请试点开通旅游客运专线进行研究,我厅将在政策予以大力支持。届时,我厅还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旅游客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通过改革,实现全省旅游车(含市县内旅游车)全省同城运营管理。
    二、关于三亚“一日游车”司机“甩客”的问题
    关于三亚至呀诺达、槟榔谷、猴岛等周边景区旅游交通不畅和“甩客”的问题,我厅认为,是部分旅行社未正确租用市县际旅游车或乘坐三亚—呀诺达旅游客运专线车造成的。据了解,三亚市现有的120余家旅行社(含从事相关业务的组织),其中民间、春秋、康泰、新浪、四海、立达等6家旅行社,在接待由三亚前往槟榔谷、呀诺达的游客时,选择乘坐三亚—呀诺达旅游客运专线车,其余大多数旅行社基本上是租用三亚“一日游车”违规跨市县游营运,这不但影响了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形象,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关于建立大三亚旅游圈旅游交通集散中心的问题
    为促进三亚周边市县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厅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省旅游主管部门做好海口、三亚等地区旅游集散中心筹建工作,并督促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和旅游客运企业,提前做好保障两个旅游集散中心旅游运力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我们将认真总结“三亚—槟榔谷、呀诺达”和“三亚—猴岛”两条跨市县旅游客运专线的运营管理经验,结合三亚及周边市县其他景区的旅游客源实际情况,按需开辟三亚至周边市县景区景点的旅游客运专线,解决三亚至周边市县旅游客运运输保障问题。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