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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对海口市桂林洋农场按省政府要求承担的桂林洋高校区后勤服务项目给予适当扶持的建议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04-1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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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53220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冯玉英等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海口市桂林洋农场按省政府要求承担的桂林洋高校区后勤服务项目给予适当扶持” 的建议(第53220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桂林洋农场属地管理移交方案的通知》(琼府〔2012〕)精神,桂林洋农场(开发区)下划海口市管理后,其保障性住房、乡村道路等民生项目建设由海口市政府负责。原通过农垦总局拨付下达的桂林洋农场保障性住房、乡村道路、农田水利等民生工程相关专项资金,将继续通过海口市拨付下达,以支持桂林洋农场(开发区)的民生建设。
    二、桂林洋农场(开发区)整体下划后,省财政在财政资金方面仍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共核定划转经费1934万元,用于支
    持解决桂林洋农场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农场民生建设和经济发展。
    三、考虑到桂林洋高校区一、三、四、五期学生后勤建设项目投资回报率较低,且桂林洋农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压力较大等因素,我厅从2009年起开始对桂林洋农场(开发区)的桂林洋高校区后勤服务项目进行贷款贴息,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累计下达贷款贴息财政资金5534.03万元,有效地缓解了桂林洋农场(开发区)的资金压力。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对桂林洋高校区后勤服务项目进行贷款贴息。
    四、考虑到桂林洋开发区学生宿舍管理成本上升,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偏低,不利于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等原因,2014年5月,我厅会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公办高校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4〕232号),重新核定了我省公办高校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决定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开始执行,其中:将社会化投资的楼房学生宿舍的最高收费标准从每生每年600元提高到870元;二级学生公寓的最高收费标准从800元提高到970元;一级学生公寓的最高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1470元。新的公办高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执行,将有效解决学生宿舍管理成本上升和收费不足的矛盾。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收费情况进行调研,理顺收费关系。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