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丽金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叉河镇至棋子湾沿江公路”的建议(第53206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琼府〔2012〕58号)有关精神,该项目业主为昌江县。“十三五”期间,由于国家补助政策发生调整,政府项目预算管理办法也发生较大变化,该项目的建设资金需市县自筹或申请省财政资金解决。因此,建议您与昌江县政府联系,督促其结合沿江区域路网规划情况,充分论证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间。届时,我厅将在项目设计、审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