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52208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兴生等代表:
您在省五届二次人大会议提出的关于“制定《海南省原生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条例》”的建议(第522087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在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方面已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生物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如何保护和利用遗传资源,对于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涉及动植物遗传资源法律保护的国际组织、条约很多,例如《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植物遗传资源的采集与转让国际行为准则》等。我国也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遗传资源保护和维护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及《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等。
二、农业部及我省都已开展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部2006年出台了《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该《办法》重在保护畜禽遗传资源。农业部
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实施《畜牧法》,不断加大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力度。我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组织专家完成我省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工作,出版了《海南省畜禽遗传资源志》,对畜牧产业的发展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省畜牧技术推广站与农业部种畜品质质量检测中心联合开展雷琼黄牛种质资源基因保种项目,逐步掌握并应用基因保种技术,健全雷琼黄牛、琼岛水鹿、五指山猪等畜禽遗传资源保存体系。以海南云龙种鹿场和雷琼黄牛保种场为保种平台,整合我省海南水鹿和雷琼黄牛等种质资源,扩大核心群规模。通过技术服务指导和宣传,帮助养殖户做好海南水鹿和雷琼黄牛选种选配与生产管理工作,杜绝任意或近亲交配引起遗传资源退化的发生,有效地保护了我省地方种质资源。
我省农业野生近缘植物保护项目也圆满完成,重要农业物种得到了妥善保护。文昌野生稻保护示范点和琼中猕猴桃及五指山野生茶两个推广点各项建设内容均已如期完成,并于2013年9月顺利通过农业部项目办的终期评估。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力推动了我省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保护工作,保护点目标物种的威胁因素基本消除,目标物种生长状况良好,种群密度、物种丰富度均出现有效增加,达到了预期目标。
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了对文昌、儋州、保亭、琼海、万宁、陵水、海口等7个市县的野生稻、野生荔枝、野生红毛丹等8个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点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农业部。
综上所述,我厅建议,暂不进行《海南省原生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继续加强我省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感谢您对海南省原生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