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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解决我省中小学校撤并后遗留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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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我省中小学校撤并后遗留问题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2206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周月霞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二次会议关于“关于解决我省中小学校撤并后遗留问题”的建议(第52206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为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我省在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统筹考虑我省城镇化进程、教育发展状况、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学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指导各市县政府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我省在前2轮的布局调整工作,整合和撤并了一批中小学校,极大地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校际差距,有效地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了明显提高。但在调整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您说的部分遗留问题和弊端。
    二、为更加科学的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我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3号),编制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期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同时指导全省各市县在“紧扣发展目标、明确职责、坚持规划公示制度”等基础上,科学编制新一轮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重点做到“保证就近入学;先规划、后调整;先建设、后撤并;做好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调整”,同时兼顾“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改薄改弱;加大教育投入和寄宿制学校的建设”等要求和建立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布局规划》和义务教育均衡化目标。
    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科学实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会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助力和加速。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附: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