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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室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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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室管理的建议
(A类)
黄聪等代表: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室管理”的建议(第522044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村级文化室投入机制。农村文化室建设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之一,也是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按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需要完成全省50%以上行政村(城市社区)建有文体活动室,至今已建设(部分未完工)560个,需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争取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任务。自2012年实施以来,省财政已安排资金14000万元,每家省级补助资金25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配套解决。其中,2012年安排3000万元,建设120个文体活动室;2013年安排4000万元,建设160个文体活动室;2014年安排7000万元,建设280个。有的市县已由本级财政投资,基本完成了行政村文化室建设;有的市县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在自然村建设了文化室。到目前为止,我省已有行政村文化室近1千家;“农家书屋”2695家,实现了全省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
    二、完善村级文化室配套设施。为了规范村级文化室的建设和管理,2012年我厅制定了《海南省村级文化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村文化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内设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多功能活动室,外配建一个蓝(排)球场、一个露天舞台,并对文化室的职能和服务、人员和经费等提出了规范要求。为保障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国家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从2012年开始,每年由中央和省财政下拨每个行政村1万元的活动经费,用于购买图书、订阅报刊、放映电影、开展文体活动等,农村文化建设正在不断加强。
    三、关于壮大村级文化室服务队伍。根据文化部要求,我厅已在全省范围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招募有文化艺术专长和技能的文化志愿者,针对服务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方法要求开展岗前培训。目前,我省暂无村级文化室服务队伍的建设规划,我厅计划通过招募和培训文化志愿者的工作来充实和壮大村级文化室服务队伍。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共文化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