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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合理评价“十二五”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3-2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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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评价“十二五”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建议
(B类)
昌江黎族自治县代表团:
    贵团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评价十二五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建议”(第51236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深入调查分析,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市县“十二五”节能目标的确定,是综合考虑全省各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以及产业布局等情况,并经调研、分析和测算的结果。节能考核不仅包括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还包括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就2011年度考核情况和准备开展的2012年度考核方案看,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考核评分权重均在65%以上。因此,通过努力并采取有效措施,是可以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
    二、针对昌江县节能工作现状及单位能耗较高的情况,可从两方面推进节能降耗。一是从挖掘存量节能潜力入手,特别是对占全县能耗85%的水泥行业,加强其节能管理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实现全县节能目标的关键。现有9条水泥生产线虽然采用了新型干法工艺,但仍有节能空间,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节能技术不断开发和应用,可进一步提高水泥熟料生产过程中的燃煤效率,减少热损失,从而降低煤耗和单位产品能耗。对此,我们将大力支持贵县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技术进步,促进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GDP能耗的进一步下降。二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实现结构节能。目前昌江工业以铁矿石采选业和水泥制造业为主,结构偏重、能耗较高,今后工业产业发展应力求结构轻型化,大力实施低碳、低能、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在做大GDP能耗分母的同时,减少能耗分子,降低单位GDP能耗。近年来,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并充分考虑昌江的情况,引导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昌江落户实施,促进昌江县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感谢贵团对节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5月20日
    (联系人:黄福胜,联系电话:65239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