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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重视本土文化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3-2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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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本土文化建设的建议
(B类)
冯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本土文化建设的建议”(第512319号)收悉,我厅根据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建省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海南本土文化建设,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我省先后完成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三级保护名录,命名各级名录项目206项,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项,国家级名录项目25项,省级名录项目72项;认定各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55人;建成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所)30多个;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符合海南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为了弘扬我省民间文化艺术,我省积极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工作,全省5个市县、乡镇被文化部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1个县(县级市)、乡镇被命名为2011-2013年度“海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对本土文化建设起到推动作用。在历史文化名城评选中,海口市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亚市崖城镇、三亚市保平村等四镇三村被公布为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海口骑楼老街被评为“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成为我省本土文化的标志。
    今后,我厅将采取切实措施,继续大力推进海南本土文化建设。
    一是对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征集代表性实物和资料,分级建立市县及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成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二是构建科学严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到2015年,全省新增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不少于5个,省级不少于8个,市县级不少于100个;新增代表性传承人不少于50人;争取建成1~2个县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区;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
    三是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市县建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习馆,新建一批代表性项目传习所,60%以上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充分展示。
    四是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教育。充实完善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举办“文化遗产日”和相关文化节庆系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展示,积极参与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传播,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本土文化建设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是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基地,命名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使之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感谢您对我省地方文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