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12122号办理的答复
定安县代表团:
您们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综合整治南渡江流域”的建议(第512122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进行办理,经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南渡江流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省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规划建设、资金投入、水源地监管以及河道维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的保护了南渡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河道安全。
一、编制完成了《南渡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告
为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转变治水工作思路,由过去的流域规划以治理开发、重大工程论证为主,转向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保护、严格管理为主,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44号)要求,省水务厅2011年编制完成《南渡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告(以下简称《规划》)并以琼水规计〔2011〕195号提出该《规划》的审查意见。
《规划》在对南渡江流域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目标和南渡江流域主要发展控制指标。在四大体系框架下,《规划》提出六大类规划任务:水资源开发与水源工程、防洪(潮)与除涝减灾、城乡供水安全及灌区建设、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非工程措施和水务改革与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南渡江定城段防洪堤防工程建设
目前,南渡江定城段防洪堤初步设计已批复,批复概算14256万元,新建南渡江定城镇东堤防洪堤3.678公里,该段堤防与定城镇老城区原有堤防衔接;新建潭榄溪左岸防洪堤2.369公里,与定安县潭榄溪综合治理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衔接,彻底提高定城镇的防洪能力,防洪标准提高至20年一遇。该项目概算内投资计划全部到位,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476万元。
三、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012年以来,为加大对南渡流域非法采砂打击力度,省国土厅会同多个职能部门,多次组织海口市、定安县和澄迈县采取联合行动,坚决打击南渡江流域的非法采砂活动。一年多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80多人次,扣押12部装载机、5台变压器和1250立方米的矿产品,拆除采砂供电电缆5000多米,捣毁船只70多艘。经过多次打击,南渡江流域非法采砂行为得到了明显遏制,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四、扎实开展水资源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确实保护南渡江沿岸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建设。
2012年4月至10月,省水务厅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深化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水政法[2012]175号)的精神,结合海南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深化以加强水资源管理,对涉及取水许可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费征缴的违法行为,以及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工程管理为执法检查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南渡江及其它流域水环境保护的有效监管。2013年3月,根据海南省国土、海域岸线、森林、水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暑,重点对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陵水河、宁远河、重要库区、水电站、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活动正式启动。省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水资源保护不力、非法采砂、非法取水用水排污等不法行为,确实保护南渡江饮用水水源地用水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建设。
感谢您们对综合整治南渡江流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水务厅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