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增加公共卫生有关单位人员编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0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昌市
2013年8月27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办理海南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12088号的答复
(B类)
省编办:
    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增加公共卫生有关单位人员编制”的建议(第512088号)收悉,根据要求,该建议由我市协助办理。经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卫生有关单位人员编制问题,我市编办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0]171号)、《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市县医疗卫生单位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琼编〔2010〕69号)、《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琼编[2010]70号)以及《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文昌市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的通知〉》(琼编办[2011]127号)等文件精神,于2011年底对30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进行重新核定。
    30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是:一是4家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二是26家基层卫生院,即:会文镇中心卫生院、东郊镇中心卫生院、锦山镇中心卫生院、文教镇中心卫生院、文城镇卫生院、翁田镇卫生院、东阁镇卫生院、公坡镇卫生院、重兴镇卫生院、潭牛镇卫生院、龙楼镇卫生院、蓬莱镇卫生院、东路镇卫生院、冯坡镇卫生院、抱罗镇卫生院、昌洒镇卫生院、铺前镇卫生院、文城镇卫生院头苑分院、文城镇卫生院清澜分院、文城镇卫生院南阳分院、文城镇卫生院迈号分院、潭牛镇卫生院新桥分院、翁田镇卫生院龙马分院、东阁镇卫生院宝芳分院、锦山镇卫生院湖山分院、华侨农场医院。
    二、关于代表提出“增加公共卫生有关单位人员编制”问题。省编办已多次组织人员赴我市对市疾控中心、皮防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等单位人员编制问题进行了调研,根据实际情况,望贵办加以考虑,着力解决。
    以上意见,请答复代表(代表团)时参考。
   
   
   
    文昌市人民政府府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