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村建文化阅览室”的建议(第512050号),现答复如下:
农村文化室建设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之一,也是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我省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全省50%行政村文化室建设,目前省财政已投入资金7千多万元,建设288个行政村文化室。有的市县已由市县财政投资,基本完成了行政村文化室建设;有的市县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在自然村建设了文化室。到目前为止,我省已有行政村文化室近1千个;“农家书屋”2695个,实现了全省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同时,规范村级文化室的建设和管理,2012年我厅制订了《海南省村级文化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村文化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内设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多功能活动室,室外配建一个篮(排)球场,一个露天舞台,并对文化室的职能和服务、人员和经费等提出了规范要求。为保障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国家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从2012年开始,每年由中央和省财政下拨每个行政村1万元的活动经费,用于购买图书、订阅报刊、放映电影、开展文体活动等,农村文化建设正在不断加强。
感谢您对我省公共文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