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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规范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的建议》 陈星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0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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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海南省建设厅
    对省三届人大二次第2129号议案的答复
   
    陈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的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意见》中所提及的戎居大厦的销售纠纷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待法院判决。我厅领导对此事极为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强调要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对已发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预售款行为。我们将组织全面专项整治,同时我厅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将制定我省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指导意见。并指导海口市、三亚两市首先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组织企业签订信用守则,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
    感谢您对房地产行业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