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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请求改建五指山毛阳镇至水满乡公路的建议》 符国昌等10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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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交办函〔2004〕29号B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133号的答复
   
    符国昌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改建五指山市毛阳镇至水满乡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五指山市毛阳镇至水满乡公路改造工程已列入我省2003至2005年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计划。目前,我厅正积极筹措资金及开展前期工作。待省政府批准实施计划并落实资金后,即可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交通厅办公室 朱金波 电话:65343827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