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要求增加资金补助加快农村沼气推广进度的建议》 梁昌烈等10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04年8月9日
详细查看
关闭
B
   
    琼农议字〔2004〕4号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134号的答复
   
    梁昌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增加资金补助,加快农村沼气推广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沼气推广工作,自2001年开始,加大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投入,2001年省财政安排农村沼气建设资金980万元,2002年安排1280万元,2003年省财政没有安排沼气建设资金,主要实施国家下达的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国家安排我省农村沼气补助资金近3500万元,建设“一池三改” (即建沼气池结合改厕、改圈、改厨)4.36万户,每个建设户仅补助800元,但建设“一池三改”每户约需投入3000元,其中建沼气池约需1200元,改厕约需800元,改圈约需800元,改厨约需200元。按项目要求,省、市县均应按比例配套资金,由于我省地方财政困难,2003年国债项目省财政没有安排配套资金,市县财政配套也较少,建设户负担较重,尤其是中部贫困地区农户自筹能力较低,各级政府应尽财力所能适当补助部分资金,并发动社会各方积极支持,以加快农村沼气推广步伐,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国家项目建设计划。
    至2003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已突破10万户,实践证明,推广农村沼气,不仅保护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还带动了养猪业,促进无公害农业生产发展,推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是为民办实事、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农村沼气建设。
   
   
   
    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陈楷、符国昌、何业京、黄向光、黄明忠、任金武、黄雪梅、王秀花、李爱金等代表。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农业厅科教合作处,邓焕秋。
    联系电话:6535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