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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实施覆盖全体新生代农民工免费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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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覆盖全体新生代农民工免费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议
孙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覆盖全体新生代农民工免费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议》(第200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09〕58号),在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领导下做好农民工工作。根据安排,我省各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各项培训工作。近几年来,各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面向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培训,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开设专业和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继续完善农村职业培训网络,重点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目前已完成16所面向农村、特色鲜明、集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学历教育为一体的多功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及重点专业建设,较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在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一校多功能”建设中,我们充分发挥职教中心在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推广、智力扶贫等方面的功能,每所学校设立2—3个重点专业,予以重点支持。近三年,省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加强东方、五指山等15个县级职教中心专业建设,主要用于旅游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电子电工专业和计算机应用专业教育教学基础仪器购置。
    三、鼓励新生代农民工接受免费涉农专业学历教育。继续贯彻落实《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对我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我省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四、关于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和减免培训费用等问题。由于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专项经费均不划归我厅管理与安排,我们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努力构健全体新生代农民工免费职教体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