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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培训机制的建议》 周敬民等10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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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敬民等代表: B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进城农民工培训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而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关键在于加强农民工培训。目前,我省农民工培训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激励政策不足以及培训资金缺乏、培训手段亟待加强和培训资源缺乏整合等问题。因此,你们提出建立和健全农民工培训机制,切实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是十分正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纳你们提出的五项建议,同时在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省级已成立由农业、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组成的“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级政府也要将农民工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要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
    二、加大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
    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财政部门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
    三、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
    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改造和完善一批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基地建设,完善教学培训条件,建立一批能起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引导合乎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
    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重视农民工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机制,鼓励农民工主动参加培训,鼓励用人单位主动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
    感谢你们为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良好的建议。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黎明
    电话:653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