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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鼓励创作海洋文化作品的建议 龙仕强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0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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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43号的答复(B)
琼文函〔2007〕33 号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43号的答复(B)
   
    龙仕强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鼓励创作海洋文化作品”的建议收悉。由于你们建议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一系列问题,不是文化部门单独所能及的,我厅仅根据行政职能作如下答复:
    我省是中国最大的海洋省,多年来一向重视海洋文化的开发。我厅作为文化行政部门近年来也做了一些工作,具体体现在:
    一、反映海洋文化的特色歌舞节目一直活跃在我省的文艺演出舞台。在每年组织的“五一”、“七一”、“十一”等大型文艺晚会和文化下乡、“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活动中,我省专业艺术院团及群众文化团体表演的《西沙我可爱的家乡》、《哩哩美》、《赶海歌》等反映海洋文化的歌舞节目,深受国内外嘉宾及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我省舞蹈编导、作曲、作词、编剧等艺术家以海洋为素材创作了大量反映海岛文化的文艺作品。如去年我厅组织全省舞蹈编导、作曲、作词、编剧等艺术家一行18人,赴白沙、儋州、临高、琼中、五指山、保亭等6市县进行采风,挖掘了宝贵的艺术素材,创作了大量反映海岛文化的文艺作品,并多次在各种文艺晚会中演出。
    三、以展示我省海洋文化为题材的专场文艺演出社会反响较好。群舞《踏浪》、三人舞《大海是红色》等节目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大海的宽广与美丽,《在海那边》舞蹈专场晚会受到了各界观众的普遍好评。
    今后,我们将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组织专业艺术院团进一步创作歌舞、琼剧、小品等多种形式的文艺作品,加强宣传力度,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海南海洋文化。此外,要是有反映我省特色海洋文化的作品,特别是原创作品,我厅在出版方面将大力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省文艺事业和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艺术处孙瑜辰
    联系电话:65338254